附加刑和主刑区别在于,主刑针对主观人身;附加刑针对客观权利。
主观人身具有主观唯一性,所以只能有一种主刑单独使用;附加刑具有客观不确定和多变性,所以可以单独和联合使用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刑法》第三十三条,主刑的种类如下:
(一)管制;
(二)拘役;
(三)有期徒刑;
(四)无期徒刑;
(五)死刑。
第三十四条,附加刑的种类如下:
(一)罚金;
(二)剥夺政治权利;
(三)没收财产。
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。
上一篇:什么是神
下一篇:芝麻信用
相关文章
德主刑辅
05月19日
最新文章
暴走是什么意思
cp0
蒸烧白
月斜影清
养蜂人
337am
热门文章
尕藏
海苔是什么
牛肉焦饼
程姓取名
雷鬼音乐
孔子像高清大图